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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保险:运动员的保护伞
 

  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运动员们在赛场上奋勇争先、奋力拼搏的同时,激烈的比赛也使其频频受伤。2013年9月8日下午,解放军队选手孙越在全运会小轮车越野赛中受重伤,被急救人员用担架抬下场并由急救车送医急救。

  同样在9月8日,举重项目男子62公斤级比赛中,海南队选手伍仲双在第一次抓举130公斤时失败,右臂受伤,未能完成比赛。9月6日,在全运会江苏男篮对阵解放军男篮的比赛中,易立在抢断时不幸受伤离场,赛后经检查确认为右手手掌第四掌骨骨折,由于需要手术,易立或将错过2013-2014赛季CBA联赛的部分比赛。

  因为在赛前训练中不慎拉伤腿部肌肉,河北老将史冬鹏已确认将退出第十二届全运会的男子110米栏比赛。

  我国体育运动伤残风险呈现“两低一高”特征:低伤残率、低死亡率、高重伤率。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有专业运动员3万人,仅2012年上半年就有480人发生不同程度的伤害。近年来,体育行业的伤残事故时有见诸媒体。

  在国际上,保险已经成为各项体育运动发展的坚实后盾。无论是运动员所属的运动队、俱乐部还是运动员自己,都不吝重金购买保险。据了解,我国体育界的伤残保障体系基本以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保)和互助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提供的“伤残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政府救济补偿为依托。由于基础保险水平不高,商业保险的作用显得格外重要。保险公司也要加强对体育险种的开发,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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