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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日出台并施行一项“社保新政”,开始打破上海多年来的“户籍壁垒”,吸纳农民工等外来人员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
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认为,这一社保政策的出台是对前不久施行的上海户籍新政的有效补充和衔接,从“户口之名”到“待遇之实”的“制度双重突破”,在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上海“海纳百川,平等普惠”理念的“实至名归”。
今年2月,上海出台备受关注的户籍管理新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可按“先入围再轮候”规则申办上海常住户口。6月17日,新政发布实施细则,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参与2008年上海市委“上海人口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课题研究的王大犇认为,此次新出台的社保政策,将促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的受益人群范围扩大,其中,农民工等外来人员是直接的获益者。
根据户籍新政的申办条件规定,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应当满7年。而大量在上海定居并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工中,仅有少部分人参加了简称“城保”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而大多数人参加的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没有“城保”,也就无缘享受“居转户”。
(作者: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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