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子公司太平洋人险、太平洋财险于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根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要求,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52亿元、186亿元。根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前的要求,两公司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80亿元、186亿元。 中国太保(601601,02601)5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根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要求,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52亿元、186亿元。 根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前的要求,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月至4月期间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80亿元、186亿元。上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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