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5月28日对外发布了刚刚闭幕的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中方成果情况说明。根据情况说明,中美两国将就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在内的保险监管进展加强合作与交流。
2010年5月24日至25日,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围绕“确保持续发展、互利共赢的中美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这一主题,就“促进强劲的经济复苏和更加持续、平衡的经济增长”、“促进互利共赢的贸易和投资”、“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4个议题展开讨论,达成47项具体成果。
情况说明指出,双方同意加强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美国致力于实施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防止金融机构过度投机,避免道德风险,解决金融机构“过大而不能倒闭”的问题。美方承诺继续加强对“政府支持企业”的监管,确保“政府支持企业”具有足够资本和能力履行其财务责任。美方欢迎外国资本投资于美金融业,承诺对中资银行、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适用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审慎监管标准。美方认识到,中方银行监管部门正在积极建立中方银行综合并表监管的有关安排,并欢迎中方在该领域取得的进展。双方同意加强在跨境问题银行机构处置方面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深化在存款保险、金融服务、倒闭金融机构处置及其他与金融稳定相关领域的合作,就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在内的保险监管进展加强合作与交流。
根据情况说明,中美双方承诺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美方承诺将推动建立更加平衡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储蓄率,改善中期财政状况、实现财政长期可持续性。中方将继续提高国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双方同意在两国转变各自发展方式和促进技术、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为各自企业参与对方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双方同意加强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业、税收、中小企业等领域的交流,增进地方层级合作。
双方承诺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和投资体系,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美方将在贸易救济调查中,认真考虑并给予提出“市场导向行业”申请的中国企业公正、合理的待遇,并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双方重申继续致力于推进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美方认识到许多中国国有企业已实行股份制并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其中许多已成为上市公司。中方继续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成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法人实体。中方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发行可公开交易的股票,以及引入包括非公共和外国投资者在内的战略投资者并让其持股。美方欢迎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外国投资。美方确认,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有关程序遵循透明和严格的法定时限,确保为所有外国投资,无论其来源地,提供一致和公平的待遇,并将继续努力澄清相关审查程序中的关键定义和概念。中方重申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为所有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方对依法在华经营的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国民待遇。双方同意加强在主权财富基金、贸易融资、原产地规则问题上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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