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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监管险企分支引入打分制

 
  保监会8日出台新政采取打分制加强监管,80分(包含80分)以下的分支机构需接受各种限制性监管措施。
    
    据北京商报6月9日报道,针对此前各地保险分支机构的违规经营、内控不严等现象,保监会8日出台新政采取打分制加强监管,80分(包含80分)以下的分支机构需接受各种限制性监管措施。
    
    昨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指出,分支机构指险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等,各地保监局依据经营合规、业务发展和内部控制等监管指标进行打分,依分值不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A类机构为各项指标未发现问题的,打分在80分及以上,不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B类机构为虽有问题但不严重,打分为65分(包含65分)至80分,采取风险提示、监管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现场检查等监管;C类机构为存在较严重违规情形或存在较大风险,打分为50分(包含50分)至65分,将接受全面检查、撤换相关人员等监管;D类为各方面存在严重风险,打分为50分以下,保险公司将被迫暂停开设分支机构等处罚。
    
    据介绍,各地保监局每年3月31日前,对辖区内险企分支机构依据上年度数据进行评价分类,并制定监管措施,监管措施可依分支机构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随时调整。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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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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