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低赔”说法不准确,存在误读。这个话题引起很多关注,比如车险理赔原则和保额确定方式是不是一致,匹配的保险价格对等不对等、公平不公平等。
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方式,按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协商价值分为三种,按哪种方式投保,被保险人是有自主选择权的。我想在这里重点分析一个问题: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损险,是不是能做到所谓的对等和公平?
第一种情况,发生部分损失,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也按照新车购置价来赔偿,是不是对等?部分损失赔案占到所有车损险赔案的99%以上。举一个例子,我有一辆开了10年的桑塔纳旧车,大灯坏了要换,新大灯费用1000元,国内的保险公司肯定赔的是新大灯,我想这个情况不会有人怀疑不对等、不公平。
第二种情况,发生全损,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投保,按照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来赔偿。这一点是大家目前争议的焦点,尽管它占车损险赔案不到1%,但也足以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提醒保险公司一定要提高服务水平,让消费者买得明白,买得放心。其实对部分损失和全部损失两种情况,理论上是应该配备两个不同的保额的。但因为国内的汽车行业和保险行业都是朝阳行业,车险的精算数据积累相比发达国家市场少很多,目前无法做到精细化,所以在制定车损险费率时做了简化处理,只在保险单上显示一个保额。虽然是简化处理,没有做到精细化,但目前如此处理是科学合理的,不是随便定出来的。
说到根本,保险产品的定价遵循的是一个大数法则。保险本来就是基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出发点而产生的,一个人在投保的时候,并不知道未来会出现什么风险,有可能你得到的风险赔偿是高的,也有可能是低的。不能说我没有得到高额赔偿,或者说我没被赔过(没出过险)就不公平,这种推论是不合理的。简化处理是出于国情和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能因此推导出保险条款制定不合理。
还有一个焦点,是很多人在质疑车险背后的费率制定不公平,一辆旧车为什么按照新车购置价来定保额。我也来稍做点解释。事实上,保险的价格对应的是它的风险成本,其中还会包括修车的人工费用等。风险成本多少,它会对应一个相应的费率。要想维持不变的赔付水平,要对应一个新费率。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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