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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信托·铭远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拟提前终止提示公告
 
  
    2015年07月09日 12:45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西部信托·铭远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的约定“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若信托财产总值连续6个开放日低于1000万元,则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计划,但应提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
    目前,本信托自2015年3月10日(开放日)信托财产总值已低于1000万元,截止2015年7月10日(开放日),已连续5个开放日低于1000万元,按照上述约定,若信托财产总值连续6个开放日低于1000万元,则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为此,本信托拟于2015年8月10日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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