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4日 18:39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呼市越威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于2015年1月6日正式成立,对本项目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现我司对“四川信托-呼市越威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期间分配,本次分配的收益存续期间为:2015年3月20日(含)至2015年6月20日(不含)。具体公告如下:
1、按信托合同约定分配受益人收益:
序号 受益人 认购金额(大写) 本次分配金额(人民币元)
1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陆亿贰仟万元整 23,766,666.67
2 青岛伊诺佳丽贸易有限公司 叁佰万元整 115,000.00
2、我司已于2015年6月23日将分配资金划至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清算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请您联系该项目的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骆行洲(Tel:021-68595357。
特此公告。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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