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2日 15:58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川信·汇鑫6号第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1批于2014年9月22日成立,规模为¥163,0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万元整)。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依据本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及信托文件相关约定,拟于2015年5月21日将本信托计划第1批全部信托单位份额提前终止,我公司将依据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11.3条约定向本信托计划第1批各受益人分配本金及收益。
现公告如下:
1、向本信托计划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万元整(小写:¥163,000,000.00元),并注销相应的信托份额。
2、按信托合同约定分配受益人收益,其分配方案如下:
100万-300万(不含)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化收益率为10.5%;
300万(含)-1000万(不含)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化收益率为11%
1000万(含)及以上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化收益率为11.4%。
我公司将按信托合同约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资金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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