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9日 09:43
我公司作为湘财天天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湘财天天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和《湘财天天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的有关约定,经我公司估算,并征得托管人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拟对本集合计划持有人进行第十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集合计划拟以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6月23日(分红权益期)已实现收益为基准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比例为实现收益的100%。具体收益分配金额以2015年6月24日收益分配公告为准。
1、本次季度收益分配按照分红权益期末公布的收益率和投资者在分红权益期持有份额累计积数分配收益。
2、投资者在季度分红日前解约退出的,按解约日公布年化收益率与解约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孰低的原则获得收益。
3、根据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和《合同》约定,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管理人将在计划分红日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将从分红权益中扣除;
4、本集合计划每一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5、当日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开放日起享有收益分配权益;
6、当日退出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开放日起,不享有收益分配权益。
二、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权益期: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6月23日
2、除息日:2015年6月24日
3、分红公告日:2015年6月24日
4、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2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权益分配期间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且截至分红权益期末未解约退出的所有投资者。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sc.com)或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1551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预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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