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4日 16:02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参与我公司推出的“长安信托·中南建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项目)。本信托项目于2013年05月31日成立,信托规模30,000万元,信托期限730天,于2015年05月31日终止。我公司作为本信托项目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财产进行了清算。
经清算,受益人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项目 金
额(元) 支 付
日
1 信托本金 300,000,000.00 2015年06月04日
2 第一次收益分配 14,029,802.82 2013年12月20日
3 第二次收益分配 25,226,000.00 2015年01月04日
4 本次收益分配 11,196,197.18 2015年06月04日
5 合计 350,452,000.00
我公司已将受益人信托本金及本次收益按各委托人所持信托份额划至受益人指定账户,请及时查收。
委托人、受益人自本信托项目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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