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9日 18:19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四川信托-鸿泰1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信托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于2015年6月18日正式成立。
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共有2位,分为优先级委托人和一般级委托人,共计认购信托单位40,000万份。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肆亿元整(小写:¥400,000,000.00元),期限为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信托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请您妥善保管信托文件,同时,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项目执行信托经理:张晓明、徐雪飞。
联系方式:010-50948865
特此公告。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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