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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现将2010年柜台业务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节假日期间休市安排
(一)元旦
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3日,休市四天,2010年1月4日恢复办理业务。
(二)春节
1. 2010年2月12日-19日,休市八天,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恢复办理业务。
2. 2010年2月21日(星期日)照常办理业务。
(三)清明
2010年4月2日-5日,休市四天,2010年4月6日恢复办理业务。
(四)五一
2010年4月30日-5月3日,休市四天,2010年5月4日恢复办理业务。
(五)端午节
1. 2010年6月13日-16日,休市四天,2010年6月17日恢复办理业务。
2. 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照常办理业务。
(六)中秋节
1. 2010年9月21日-24日,休市四天,2010年9月25日(星期六)恢复办理业务。
2. 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照常办理业务。
(七)国庆节
1. 2010年9月30日-10月7日,休市八天,2010年10月8日恢复办理业务。
2. 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照常办理业务。
二、储蓄国债柜台业务节假日安排
请各承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自行维护系统工作日参数。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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