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于12月30日起发行10亿元的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中票将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发行公告指出,本期中票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前3年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由初始基准利率加初始利差构成;发行人有权选择在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中票,如果不行使赎回权,则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基准利率每3年重置一次,每次利率重置后,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本期中票设置有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为12月30日,起息日、缴款日为12月31日,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31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级别为AA,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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