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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将购回全部2018年到期12.25%优先票据
 

  所有未到期票据将于2016年4月15日按相等于票据本金额106.125%的赎回价,另加计至应计及未付利息赎回。3月17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将购回全部2018年到期的优先票据,票据总额为4亿美元。

  公告提到,2013年4月9日及2013年9月12日,旭辉控股曾公告关于发行2018年到期12.25%的优先票据的相关事项及契约条款。

  根据该契约条款,旭辉控股表示,其已知会受托人及票据持有人,所有未到期票据将于2016年4月15日按相等于票据本金额106.125%的赎回价,另加计至应计及未付利息赎回。

  而2016年4月15日完成赎回后,所有已赎回票据将被注销。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查历史资料得知,2013年4月9日,旭辉与花旗、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及苏格兰皇家银行有限公司,就发行于2018年到期为2.75亿美元12.2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另外,2013年9月12日公布,旭辉与花旗、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及海通国际就发行额外票据订立购买协议,拟发行本金总额为1.25亿美元于2018年到期的额外票据。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了解,上周3月11日,旭辉刚刚与一组财务机构(作为贷款方)订立了附带特定履约契诺的贷款协议,拟贷款4.2亿美元,且具备额外1.8亿美元的额外增额权,最后还款期为自首次动用款项日期起计36个月。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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