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定于11月28日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本期超短融发行额20亿元,期限270天,附息式固定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时间、发行日2014年11月28日,缴款日、债券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上市流通日2014年12月3日,兑付日2015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A;经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