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定于11月3日发行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本期中票发行总额9亿元,期限5年(自2011年11月4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另计利息)。时间安排上,发行日2011年11月3日,缴款日2011年11月4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1年11月4日,自2011年11月4日开始计息,本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11月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上市流通日2011年11月7日,兑付日2016年11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
经大公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AAA级,本集团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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