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3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定于下周三(3月23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10亿元5年期中期票据。
根据公告,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面值发行,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起息日和缴款日均为2011年3月25日,上市流通日为3月28日,具体簿记建档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30-11:00。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和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发行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亿元,2008年本集团发行“08峰峰债”公司债券10亿元。本集团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50亿元,其中“09冀能债”20亿元、“10冀中MTN1”10亿元、“10冀中MTN2”10亿元、“08峰峰债”10亿元。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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