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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号文“升级版”出台:禁止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

 
  
    2014年05月13日 16:35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5月13日讯,第一财经报道称,银监会近日向各银监局和银监会直管信托公司下发《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下称“执行细则”),其中,执行细则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不过,对于非标资金池的清理,银监会则提出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
      执行细则规定,要严格执行信托产品营销各项合规要求: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公开宣传;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禁止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同时,基于信托公司私募定位、合规推介、信息披露及客户培育等考虑,信托合同签订原则上应由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当面签署。
      此次执行细则对资金池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必须尽快推进清理工作,不许拖延,更不许新开展此类业务;二是不搞“一刀切”,而要各家信托公司依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司制宜”,自主自行制定清理整顿方案;三是不搞“齐步走”,而要各家公司遵循规律,循序渐进,不设统一时间表,不设标准路线图,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引发新的风险。
      执行细则在优化信托业务管理方面也较99号文提出了更细化的规定。包括对信托公司具体产品实行报告制,信托公司在拟新开展的每笔业务(包括所有集合、单一、财产权信托项目和涉及关联交易的固有业务)开展前,只需向监管机构报送事前报告表。
      报道称,机构将拟新开展的每笔业务在推介前10日上报监管机构,其中,除关联交易业务须监管机构通知无异议后才可开展以外,其他业务(包括目前实践中需监管机构事前表态的房地产和异地推介业务)不需要监管机构的前置表态。只要未被监管机构叫停,信托公司在10日报告期结束后即可自主展业。
      编辑:姜珊 审校:周晓峰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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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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