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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确认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
 

  据新华财经报道,中国人民银行9月23日发布便利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对跨国企业集团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系数为0.5。

  除了资金净流入上限额度扩大外,央行本次通知对开展该业务企业的门槛也有所调整。比如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由三年调整为一年,境内成员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由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低于10亿元;境外成员企业年度营收由不低于10亿元调整至不低于2亿元。

  在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流入的资金使用上,通知明确,资金存放于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内,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该通知并规定,在跨境人民币资金池额度上限中,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增加超过20%的,经申请,结算银行可以为其调增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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