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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来关乎你我他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执行“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结束了营业税。这项税制的改革,涉及近千万户新纳税人、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中国的营业税已退出历史,那么,“营改增”来关乎你我他纳税义务,你我他又如何获益。

  看一看《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生活服务业中一部分项目免征增值税,例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这些服务被免征税之后,中国百姓也能从中享受到更高水平、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之后,中国百姓从这些行业中能获得更好的服务,如生活服务项目美容美发价格下降、旅游产品价值更加优惠等等。

  “营改增”后,对于中国百姓最关心莫过于购买住房如何征税,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那是否对你我他购买住房能少纳多少税?

  假设购买住房的房价是100万元,之前是缴纳5%营业税,需缴纳营业税5万元=100万*5%;现在购买住房100万元缴纳增值税是如何计算呢?100万÷(1+5%)×5%=47600元,少纳税2400元。之前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是按照不含税价来纳税,因税基不一样,所以“营改增”后购买住房税负没有增加,还有所降低。

  购买住房规定是“因城施策”方针,对于北上广深市之外的地区,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对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重点的北上广深四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两个免征增值税是惠及百姓生活住房需求,说明“营改增”后,对你我购买生活住房还是受益。

  对于经营服务行业是否税负减轻呢?例如:一家餐馆本月的销售额为5万元,如按照营业税5%缴税,餐馆需缴纳2500元税款。营改增后,该餐馆的5万元销售额实际是含税销售的,因餐馆采购原材料也会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即进项税额扣除,假设餐馆的进项税额为1000元,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该餐馆应纳增值税额为50000÷(1+6%)×6%—1000=1830,相比营业税少交670元税款。企业的税负得到缓解,在一定程度上,可更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好处一:在过渡政策中,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个人买卖股票暂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好处二:优惠政策,如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都列入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等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好处三: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税率增加了一个百分点,但考虑到可抵扣因素,特别是不动产抵扣,金融业税负应能实现只减不增。

  总之,执行“营改增”后,减轻纳税负担惠及你我他。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竹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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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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