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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CRS合理配置资产
 

  CRS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就是国家(地区)之间互相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CRS,第一批以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为代表,承诺于2017年9月开展第一次账户信息交换,第二批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等。

  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时,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CRS交换的信息包括三方面:一是,海外机构账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在内的几乎所有海外金融机构。二是,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具有现金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三是,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中国CRS的实施,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财富管理以及税务筹划的作用尤为重要。一是,财富自我诊断。包括全面的资产梳理,知道我们到底持有什么样的财产资产,这些资产或财富,哪些交税哪些不应该交税,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把金融资产转移到非CRS参与国或地区。将金融资产向非CRS参与国或地区转移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合理避税方式。例如,该国并不属于OECD发布的已经签署或者承诺签署CRS的国家或地区之一。在该国所开的银行账户,用其开设投资账户,缴纳保险费用,投资实业都不需向任何国家申报。三是,分散持有金融资产。“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篮子里”不仅适用于大类资产配置,同时也适用于CRS框架下的合理避税。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CRS框架下账户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个人涉税信息就已被收集上报完毕,但对于账户余额低于100万美元,个人涉税信息收集汇总的期限则被延长到了今年年底。因此,分散持有金融资产可为合理避税创造更为有利时间窗口。

  借助非金融机构或非金融资产,由于非金融机构不属于CRS覆盖的范围,借助非金融机构的“通道业务”来合理规避CRS影响,不失为一个值得尝试的选择。CRS信息互换仅限于金融账户,并不涉及非金融账户。因此,在CRS参与国或地区持有金融资产的中国税收居民可根据需要将部分金融资产转换为非金融资产,艺术品、房地产等。 

  高净值人群大部分面临着财富传承的问题,子女的移民或者海外身份,家庭财产的税收负担是完全不同的。在税收严管的时代下,高净值人士考虑的不只是节税筹划,更要着眼于全球市场和环境,免税资产作为配置的一部分,为资产合规保值增值。

    (工会网站特约作者:雅源)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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