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消息,今年1-10月,全国累计财政收入达70899.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536.02亿元,增长21.5%。而前三季度我国GDP增长了10.6%,连续第二个季度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速超过GDP近一倍。
在全球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各国财政收入增长低迷之际,我国却反其道而行,财政收入增速超GDP近一倍,总量更是有望突破8 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二”的财政收入大国,这让人欣喜的同时也颇有忧虑。喜的是,这说明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复苏和发展;忧的是,财政收入逆势飞涨,显然是以广大纳税人的沉重负担为代价。在当前CPI创下25个月来新高、物价大幅上涨、国民基本生活成本大增的背景下,能否用快速增长的财政收入来补贴物价,以缓解众多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呢?这个问题应当尽快提上议程。
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一直以两位数的比例增长,远远超出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以2007年为例,当年的国家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21%,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或12.3亿农民的全部纯收入。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相比之下,美国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量为8.4万亿美元,而美国政府2.4万亿美元的财政税收,仅相当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量的约四分之一。
政府财政收入的过快膨胀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本应属于国民的财富,不利于扩大国内消费、促进内需,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与此同时,税收结构不合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作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更多承担的应当是调节社会财富、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本应让富人多交税,以补穷人之不足,而普通工薪阶层则无需缴纳。可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却是,中产白领和普通工薪阶层成为该税种的纳税主力军,占到了个税总金额的70%左右,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与个人所得税的宗旨不符。
事实上,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并非越多越好,合理的税负应当是在保证国家正常运转的同时,确定合理的税率,尽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在我国财政收入即将步入“8万亿时代”之际,尤其是通胀背景之下,如何还富于民,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那么,政府该如何“还富于民”呢?
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税收来减轻中小企业、中产阶层和普通民众的负担,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直接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和生活压力。另一方面,政府有了如此充裕的财力,理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政府可以给民众派发现金补贴或购物券来增加居民的收入,或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教育、交通、保障房、廉租房等公共事业投入的力度,推行更多的免费公共产品,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每一个公民感受到实惠,进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让整个社会受益。
(作者: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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