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产融结合正受热议。从国内外经验看,只要风险控制得当,产融结合是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迅速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途径。
所谓产业与金融的结合,也称为产融结合,主要是指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通过股权、资金、人才、业务等方面的融合,逐渐实现共同壮大的目标。在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产业与金融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结合方式,并对强化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力、完善宏观经济结构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最早的产融结合实践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银行体系改革,随着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德隆集团为代表的“类金融控股集团”成为产融结合的重要形式,但是由于内部机制缺陷与外部监管缺失,最终使得这种实业主导型的产融结合模式遭受重创。
企业在大型化过程中不仅需要融资和投资渠道,更需要将资本多元化,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求积极的平衡;金融企业也需要工商企业的资本参与,保证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因此,产融结合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股权关联等发展模式。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自身地位,其经营领域会进一步向外扩展。
产融结合的多重模式
在新形势下,产业和金融结构都变得日益复杂,产融结合也逐渐能够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展开。从理论上看,当前产融结合的趋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资本主动与产业、企业相结合。例如,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作为控股体系的核心,逐渐向产业输出资本进行直接投资,控制重要的战略产业,并由其担当面向整个集团的控制管理职能。当然,这里也包括金融机构以债务融资、咨询等业务方式,为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各种金融支持。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情况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萌芽阶段。
第二,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这在各国历史上曾经是产融结合的主要形式,尤其是在金融业发展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产业资本所主导的结合。对于产业资本来说,之所以要积极进入金融业,一方面是为了使自身更容易获得各种金融资源的支持,另一方面则是进行业务链条的扩展,获得多元化的盈利途径。
第三,企业内部的金融资源整合。当大型企业集团出现后,其内部就产生了资金优化整合的需要。从企业集团公司的角度看,各分部门的资金盈缺调剂肯定会节省外部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效率。例如,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就既能够进行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又能够为企业进行金融资本运作,从而成为产融结合的重要途径。
具体来看,产业与金融的结合还表现为多种形式:
一是信用型结合,即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信用关系,相互提供信贷、债券等方面的融资支持。
二是股权型结合,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通过参股或控股,从而在对方产业中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资源的有效互补。
三是智力型结合,即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各种中间业务服务,或者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行业、市场的资讯,从而实现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互补。
四是战略型结合,即金融机构与企业基于市场竞争或长期发展目标,在战略层面上构建合作关系,相互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协助。
国内外的经验和教训
第一,金融资本对产业的介入:主银行制度。这种形式主要是指在日本企业与特定的银行之间形成的长期、稳定、综合的交易关系,与企业形成这种关系的银行被称为主银行。在日本历史上,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主银行制度一直是重要的产融结合模式。在此制度下,主银行是客户企业的大股东,向客户企业提供系列贷款,而且还向企业派遣董事或经理,也几乎都是所属企业的结算银行。主银行制度曾经在日本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银企关系过于密切,既使得银行对企业干预过多,也使得企业风险更容易转换为银行体系的风险。到了上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形式的变化,如企业资金需求减少、资金筹措多样化等因素,这一模式逐渐失去了存续的基础。
第二,产业与金融结合的高级形式:控股集团。金融控股集团是世界各国金融综合经营所选择的主流模式,也是产融结合的一种有效模式。金融控股集团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以及降低单一业务所产生的行业风险方面,具有其他金融企业组织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尤其是随着上世纪末的金融自由化不断深入,金融控股集团逐渐成为各国产融结合的主要形式。当然,在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花旗、汇丰等国际领先的金融控股集团由于过度从事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业务,遭受了严重的冲击,也体现出此模式下强化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第三,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脱离:泡沫风险。与产融结合的趋势相反,如果金融发展完全离开实体经济的支撑,也会产生众多问题。例如,作为本轮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部分投行类机构逐渐陷入了创新和投机的怪圈,不仅设计的金融产品完全失去了背后的经济意义,而且在宏观经济稳定中发挥了更多负面作用。这表明,金融虚拟经济如果发展过度,也会带来严重的泡沫风险。
第四,经济部门缺乏金融支持:失去活力。在现代经济中,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源的支持,否则就会陷入困境。例如,当前中国农村经济的金融“缺血”一直是政府和各界关注的焦点,如果把农村经济分为县域、乡镇、乡村三个市场,就会发现当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措施,多数是增加了县域的金融资源供给,而最缺少金融支持的乡镇、乡村却没有太大改善,这也使得作为“三农”主体的区域和部门处于发展困境中。
金融支持需要创新
第一,优化产业结构的金融支持。在当前阶段,优化产业结构包括三方面内容,即强化对农业的支持、推动工业结构升级、壮大第三产业,与此相对应,金融支持模式也需要有所创新。
首先,在金融支持农业方面,现在虽然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还缺乏系统的战略思路。一方面,从事农业金融业务的机构,应该包括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性金融机构、社区银行、土地银行、担保和保险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而我国承担农村金融业务的主体是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其中农行上市后将进一步面临如何发展城市与农村业务的矛盾,农信社的改革逐渐距离合作性金融机构越来越远,未来需要通过制度规范与政策引导,使农村金融主体逐渐转为政策性银行、小型合作组织、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社区银行、按照国际惯例组建的土地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准金融组织等。另一方面,现有农村金融发展重点主要在县域,县域以下还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金融供给。还要注意的是,当前农村领域的产融结合,过于偏重信用型结合,而股权型结合则发展不足。
其次,在金融支持工业方面,应该不断以金融要素来引导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还应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大型工业企业集团不断推动产融结合的尝试。
最后,当前金融机构对服务业的支持还有所不足,银行类机构的贷款产品也更多是基于工业企业的需要,而不符合服务业企业的需求特征。就此来看,应该针对服务业中多数为中小企业的特点,促使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其产品和服务,并且探索中小企业与中小金融机构的产融结合途径。
第二,协调区域产业结构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国区域产业结构矛盾较为突出,表现为东中西部的产业结构矛盾,也表现为核心城市与周边区域的产业结构矛盾。从金融的角度出发,当前要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有很多着力点,例如:在中西部地区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采取区域差异的货币政策等。如果就产融结合来看,东部地区的金融业比较发达,应该重点发展金融主导型的合作模式,而在中西部地区则应该发展产业主导型的合作模式。
第三,发展新型战略产业的金融支持。对于包括环保节能、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在内的各类新型战略产业,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结构下,仍然以银行作为提供金融供给的主体,考虑到这类产业的市场风险特征,将来应该着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多种直接融资模式,如通过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基金等进行融资。从产融结合方面来看,在此方面除了要发展股权型和信用型结合之外,还应该大力发展智力型和战略型相结合的模式,并且充分利用包括证券化在内的各类新型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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