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国八条”与房产税的相继落地,各地楼市再次出现了萧条,春节期间,部分地区出现了零成交。而按照“新国八条”的规定,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这意味至少有36个城市出台或更新住房限购措施,而目前,仅有青岛、上海和济南三地出台了细化政策。这意味着,在未来数天内,限购政策将在多个城市密集铺开,楼市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限购大潮。
·青岛限购令:两套房以上家庭禁买房
1月29日,青岛市正式发布“限购令”,符合条件的本市和非本市居民,可以再购一套房,对于已经拥有了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者,将禁止其再买房。
青岛目前的限购令适用期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年底。青岛市市辖七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购房人购房时要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提交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
尽管并不是新国八条中明令要求出台限购令的城市,青岛依然较早的出台了限购令,对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表示,青岛市是二线城市中投资需求比较旺盛的热点城市之一,此次出台限购令是为了抑制投资需求。
·济南限购令:限新购一套住房
2月12日,济南房产“限购令”正式出台。根据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等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暂停发放贷款。
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上海限购令:两套房以上家庭禁买房
2月1日,上海发布了《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共9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暂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该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两年内在该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试点。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要全额征收营业税。要严格按照此前政府发文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要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要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除了上述三大城市外,北京、广州也将在近日出台正式的文件进行限购,相信随着2月中旬的限期越来越近,近期将迎来一波全国限购的高潮。不过对比已经出台新限购令的三大城市,其细则并不完全一样,其中上海和青岛的限购无疑更严格,而济南的限购政策则要宽松许多,这意味着尽管已经被中央明令要求出台限购政策,各地的限购令仍然会有松有紧,不一而同。
(作者: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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