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时谈到,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姜伟新称,明年将按照“按需申报,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建设计划。
保障房建设的六大问题
对于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姜伟新也并不讳言:
一、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
二、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四、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五、顶层设计不够。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早期的供应范围比较宽,套型面积标准、上市交易规则等与后来调整的政策不完全一致,也造成了一些社会误解。
六、是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大城市重点发展公租房
姜伟新说,下一步,将深入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做好政策顶层设计和法规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住房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
“我们将坚持住房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姜伟新强调,考虑到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以及住房市场状况差异较大,住房保障方式不搞一刀切,“我们考虑,这几年,住房保障实行以实物保障为主;经过今后几年的努力,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有了一定发展后,将逐步转为以货币补贴为主。”
“对租赁性保障房,要研究制订合适的、动态的、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标准;对购置型保障房,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姜伟新说。
姜伟新表示,“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房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较大幅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在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时,计划头一两年多一些,后几年少一些。”
另据介绍,住建部将推广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促进不同收入群体混合居住、和谐发展”。
姜伟新希望,到2020年,绝大多数城镇家庭都能够居住在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中。具体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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