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扬州用财政资金奖励买房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对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扬州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口头汇报,但书面汇报还没有见到。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将扬州'奖励买房'政策与限购挂钩有失偏颇,但正做进一步了解,如果研究和评估下来发现与房屋限购政策相悖将坚决叫停。
扬州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明确,对购买成品住宅的扬州个人,按购房面积进行奖励:9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奖励为5‰;对12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奖励为4‰。
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称,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14号),要求到2015年要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并提出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最近出台的奖励政策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
对此,江苏省住建厅的人士表示,实施意见符合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老百姓也是理解和欢迎的,因此要继续贯彻落实。扬州当前市面上可供出售的新房中,成品房占比非常低,离40%的政策目标差太多。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扬州"奖励买房"的政策不用花很多钱就能够推进成品房建设,但最终扬州政策的效果以及是否与限购政策相悖都还在进行研究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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