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银监会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标准法的规定,并考虑国内银行实际,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细化了各类资产风险权重体系,提高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的敏感度。与现行方法相比,在权重法下资产风险权重体系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七方面。
一是对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债务人的外部评级为基础;
二是取消了对境外和国内公共企业的优惠风险权重;
三是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不再采用简单的资本扣除方法,而是区分不同性质的股权风险暴露,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四是小幅上调了对国内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从20%上调到25%);
五是下调了对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
六是下调对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
七是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
目前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六成,与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60%相同,但首套房贷款目前的首付比例为三成,《办法》却规定,首套房贷风险权重规定为45%,对此,我们认为,未来商业银行很可能为了覆盖贷款风险,将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大幅提高至4.5成甚至5成。
(作者:华明)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