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底楼市出现反弹迹象后,国家在今年年初紧急出台了新“国八条”,从限购、限贷、提高税费等多方面再次出手调控房价。在这些备受瞩目的调控新政中,无疑全国限购是最引人注目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这一限购的硬性指标意味着,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总计有36个城市需要出台限购令,而加上一些房价涨幅过高过快的城市,预计全国将有超过60个城市实施严格的限购令,这可能明显影响2月份以后的楼市成交。
随着春节假期过后,2月中旬的大限将至,未来一周尚没有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将可能会密集颁布新政细则。
早在去年九月份,就相继有十六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目前已经出台了限购令的城市包括北京、福州、厦门、上海、深圳、宁波、杭州、南京、天津、三亚、广州、海口、温州、大连、苏州和兰州,不过这些早期的限购令大部分比较温和,基本上都是限购居民只能新购买一套房,这意味着即使已经拥有多套房产的购房者依然可以再买房,而在新“国八条”出台后,部分城市更新了限购令内容,如上海明确规定,自2月1日起,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都不得再次买房。而北京也再春节过后出台了同样的政策,市场预计新的限购令将冻结至少180万户家庭的买房行为。
不过除了国八条中明文规定的36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外,中央并未给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具体标准,有多少城市愿意“对号入座”仍有待观察。
对此,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作为一项行政措施,中央有权让地方政府随时出台限购政策,一些三线或者中小城市如果本区域内房价上涨幅度过大,又不出台限购政策,来自上级的压力就会增大。新“国八条”中也规定了“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这也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震慑。
目前一线城市的房价由于已经处于高位,再次大幅上涨的空间不大,反倒是很多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出现了高速的上涨,而此次中央提出的限购,主要也是为了防止房产泡沫向中小城市专业。
去年国务院也曾要求一些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购,但一度出现“限购城市”周围的二、三线城市发生购房潮的情况。
在“国八条”的影响下,春节期间多个城市成交惨淡,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零成交。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监测的30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一手住宅成交量环比下跌,其中15个城市跌幅超过20%,大连、长沙、包头等跌幅超过50%。
(作者: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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