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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修订《交易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2006年7月1日修订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再次修订。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将于2月28日正式施行。

  根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交易规则》修订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充分总结了深圳市场近年来的运作情况和监管经验,对部分交易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如调整了ST类股票异常波动停牌触发指标,扩大了盘后交易信息公开披露范围等;二是针对交易系统功能设计对部分规则条款进行了调整,在不影响投资者交易习惯的前提下,提高交易所交易系统安全性;三是对原有交易规则体系进行梳理、整合,将部分业务细则、通知中的成熟做法纳入交易规则,简化了规则体系,方便投资者学习理解。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考虑到未来创新金融产品的推出及交易机制的革新,《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还增加了“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实行回转交易的证券品种和回转方式”等较为灵活的表述,为交易所创新交易机制预留空间。

  (作者:王璐)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金融时报 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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