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风貌 | 电子银行 个人金融 信用卡 融e购 | 理财 外汇 保险
人才招聘 | 公司业务 机构业务 资产托管 企业年金 | 股票 基金 期货
金融信息 | 工行学苑 视频专区 网上论坛 投资银行 | 贵金属 债券 超市
上海锁定首批房产税征收对象
 

  据报道,上海市税务部门已针对新购房屋者,展开房产税征免认定工作。上海市税务部门内部人员10日表示,自1月28日房产税试点启动以来,已陆续有购房者被认定为“需要缴纳房产税”。该人士并未表示目前上海是否已有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仅表示“究竟征得多少,需(2012)年后才能统计”。

  而另一同期启动房产税试点的城市——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已经申报入库,该笔税款为6154.83元,产生于北部新区一高档社区二手房转让,住宅类型为花园洋房,属于应税住房。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

  对上海迟迟未有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的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顾长浩称,上海房产税针对的是新增房源,征税对象从零开始,因此不可能像重庆一样“已有房产税入库”。除非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才会提前缴纳房产税。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世华财讯 2011-02-12)
【关闭窗口】
理财工具
期货看盘器
进入>>
黄金看盘器
进入>>
外汇看盘器
进入>>
证券计算器
进入>>
  黄金理财计算器
  外币理财计算器
  股票投资计算器
  国债理财计算器
在线理财规划
 
  购房规划
 
 
  保险需求分析
 
 
  购车规划
 
 
  在线车险规划
 
 
  家庭财务健康诊断
 
 
  子女教育规划
 
 
  开放式基金投资规划
 
  投资风险自测
  投资者教育手册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证 03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