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市税务部门已针对新购房屋者,展开房产税征免认定工作。上海市税务部门内部人员10日表示,自1月28日房产税试点启动以来,已陆续有购房者被认定为“需要缴纳房产税”。该人士并未表示目前上海是否已有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仅表示“究竟征得多少,需(2012)年后才能统计”。
而另一同期启动房产税试点的城市——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已经申报入库,该笔税款为6154.83元,产生于北部新区一高档社区二手房转让,住宅类型为花园洋房,属于应税住房。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
对上海迟迟未有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的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顾长浩称,上海房产税针对的是新增房源,征税对象从零开始,因此不可能像重庆一样“已有房产税入库”。除非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才会提前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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