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正在召开的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据了解,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作为对房屋持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房产税被看作是楼市调控的“终极武器”。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似乎只要房产税一出台,房价就会下降。在这之前,征收房产税在重庆已经是“风雨欲来”,只不过是“迟迟未来”。2010年10月份,重庆官方表示了欲征收房产税的3种方案,同样是剑指高档住宅。基本思路是,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同时,还拟定了3种方案。
笔者了解到的三种方案包括:以套数为基准(方案一),以面积为基准(方案二),以套数和面积为基准(方案三)。有专家认为,方案一最不合理,如以抑制投机为主要目的,建议采用方案一,如以抑制投机和保证一定税收收入兼顾为目的,建议采用方案三。“按照重庆的布局和构想,最大的可能是选择方案三。”有关人士分析,以面积和套数为基准确定税率,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1.5%-20%。
具体来说,超过免税面积的前两套房部分,税率为1.5%;超过免税面积的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的第四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的第五套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税面积的第六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此外,计税时点定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申报的家庭成员,皆以此为准。
重庆市渝中一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孔文晓一直对征收房产税的最终结果持怀疑态度,1月9日,他认为:“房产信息的复杂程度超出想象,从现实角度看,短期内对全部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几乎无法实现。”
一些专家也认为,房产税实际征收起来则面临许多问题。首先,征房产税的前提是税务部门要掌握所有居民个人信息、家庭信息、银行存贷款信息、房产信息等,并且能够通过这些信息,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居民采取制约和惩罚措施。这些都是税务部门很难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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