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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0月份放弃了房地产投资计划之后,锦龙股份今日再次甩卖两房地产公司股权。
锦龙股份今日披露,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东莞市金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和清远市锦龙正达置业有限公司各51%股权,股权收购方分别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锦麟实业有限公司。
股权交易价格上,锦龙股份持有金舜公司51%股权的投资成本为9185.01万元,正达公司51%股权的投资成本为4047.04万元。锦龙股份分别以1.05亿元和8200万元溢价出售金舜公司和正达公司各51%股权。锦龙股份预计,两笔交易能为公司2008年度分别带来投资收益1314.99万元和4152.96万元,合计5467.9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交易的股权收购方新世纪公司和锦麟公司分别为锦龙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
之前的10月份,锦龙股份也做出了放弃房地产项目的收购计划。而在3月份,锦龙股份表示,拟受让深圳市东恒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两房地产项目公司各90%股权,它们分别是广东东荣正明投资有限公司和惠州市东鹏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不过,到了10月,锦龙股份表示,由于房地产项目公司贷款难度较高,并且目前国内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的销售形势不容乐观,公司决定放弃收购上述房地产项目。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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