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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化妆品有望豁免30%消费税 高档界定仍悬空
 
  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中明确“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究竟如何界定“高档”,至今仍未明确规定。
      对于此次财政部考虑要将化妆品分为高档化妆品和一般化妆品,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界定“高档”与否最关键的因素是价格,但化妆品种类繁多、名称各异,如何分类成为最大的难题。
      在我国,普通化妆品生产企业自产并销售的化妆品需要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消费税(30%)、企业所得税(18%-33%不等)、城建费(消费税和增值税总额的1%-7%,其中城市7%、县城5%、乡村1%)、教育费附加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总额的3%)、河道管理费(1%)等税费;而商贸企业(零售企业)销售化妆品则需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河道管理费等。此外,进口化妆品还需要缴纳至少6.5%的关税。
      而企业通过在商品销售价中加入税额的方式间接将税转嫁给消费者,“重税”也成为造成中国化妆品价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知名护肤化妆品专家冰寒认为,虽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化妆品,消费税所占比重均较大,但是,化妆品市场格局并不会因价格变动而改变。冰寒举例称,“消费者选择彩妆的主要因素在于文化与情感的认同,并不是价格。原有价格为50元的化妆品降税后定价40元,并不会吸引来1000元档化妆品的消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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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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