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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国企公司制改革时间表
 
  
    2014年06月16日 07:17
    
      中共上海市委13日下午举行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委、市政府在去年12月出台的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中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市委常委会、市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加大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加快推进竞争类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据悉,今年3月,上海市国资委成立专题小组启动相关工作,在缜密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并与国务院国资委正在起草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对接,并多次征求企业集团、区县国资意见。 
      聚焦重点 
      《若干意见》以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为导向,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实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实施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相结合; 与推动国资有序流动,盘活和用好国有资产相结合; 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 
      主要目标 
      经过三到五年的持续推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经营机制进一步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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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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