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2014年11月13日 14:59
    
      发改委网站13日消息,10月28日,发改委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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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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