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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部要求177城市年底前须发布PM2.5信息
 
  
    2014年05月13日 14:01
    
      中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将进入实施阶段。中国环保部9日印发实施方案要求,我国将有17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对包括PM2.5在内共6项污染因子的监测。
      环保部表示,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及信息发布的城市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已于2013年投资建设的48个城市。
      按照环保部规定,这48个城市要提前完成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另外一部分是,2014年投资建设的129个城市,这些城市需要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根据环保部规定,2014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及信息发布城市新增的三项指标即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不参与空气质量年度评价,这些城市只评价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3项指标。但是,到了201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则要对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指标,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进行评价。
      环保部要求,177城市发布的监测数据必须上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全国发布,并同步建立本地区空气质量实时信息发布平台。此外,发布的信息要简单易懂、贴近民众,要包括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健康提示等,以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并强调对公众健康的指引,为公众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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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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