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7日 06:17 昨天出版的《人民日报》,对山西多部门综合治理社团顽疾作了报道。报道称,在该省全省性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超龄处级以上领导144人、在职处级以上领导400人;依法注销和撤销52个社团,限期整改85个社团。 看起来,山西在治理所谓“二政府”的乱象方面,的确是下了决心。在强调政府职能归位、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清理整顿某些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割断它们与一些政府机构“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意义明显。 “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透过这句民间的顺口溜,“二政府”的乱象显露无遗。乱象之本质,乱在本应属于非政府机构的社会组织身份暧昧、模糊不清,由此给了一些人浑水摸鱼的机会。 “二政府”现象由来已久,有历史的原因。多年来,对于这种乱象,方方面面的态度似乎都很清晰。遗憾的是,行动跟不上态度,这使得很多问题成为顽疾。《人民日报》的上述报道中也罗列了一些现存的问题,比如,有些社团规格高、权力大,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违规使用会费,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如此等等。其实,“二政府”的危害远不止这些。 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简政放权的形势下,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与其直属或挂靠的中介机构间,刻意追求权力转移、利益捆绑、前置审批和变相收费。其目的,就是要消减简政放权对既得利益造成的影响,利用“二政府”平台隐形设租。这些做法,为害于中央政令的权威,也为害于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 因此,“二政府”的乱象还须进一步治理。这些问题不除,政企之间、政社之间的关系,就始终无法真正厘清。这于政府职能归位不利,也很容易给企业人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对于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也没有任何好处。 山西这一次下力气治顽疾,给人最大的启示是事在人为。一次行动的效果,远好于总在喋喋不休地口头表态。很多乱象,不是没有办法治理,问题的症结只在于,是否真的下决心去动既得利益的“奶酪”。 这种治理,主要在两个层面发力。一是人事方面,非政府组织不能成为安排政府冗员的场所;二是脱离关系,要彻底剪断政府部门与相关“二政府”组织之间机构、职能、利益等交叠关系。 从此次山西的治理经验来看,去除官员兼职社团成为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这个问题不解决,诸如向非事业编制或非参公管理的社团拨付财政经费等乱象,就很难得到根治。所谓“二政府”在人员、机构、职能、经费方面与党政机关的“四分离”中,人员分离的意义需要有更高的评价。 在解决了人事交叠问题的基础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得以(也必须)走向真正意义上的NGO(非政府组织)。在整个社会系统当中,政府、企业与NGO之间,各有各的角色与使命。每个角色各履其职,社会系统就会有序、健康运转。至于某些原本附属于政府组织的中介机构,则应该全部推向市场。市场化、民营化、执业化是必由之路。也唯有如此,这些中介机构才能不充当变相收费的平台。 说到底,治理“二政府”的乱象,根本上还是要去行政化。彻底去除某些非政府机构身上的行政色彩,其实也是让非政府机构远离公权力。多年来,“二政府”身上的行政色彩去不掉,是既得利益作祟。哪里有公权力被不当使用,哪里就有乱象甚至腐败。
|
|
|
|
| |
|
(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27)
|
|
【关闭窗口】
|
|
|
|
|
工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