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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去年27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幅度为17%
 
  
    2014年05月28日 21:0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今日发布《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称,2013年,全国共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的15.2元。 
      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与2012年的46769元相比,增加了4705元,同比增长10.1%,增幅回落1.8个百分点。201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2706元,与2012年的28752元相比,增加了3954元,同比增长13.8%,增幅回落3.3个百分点。2013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609元,比上年提高319元,增长13.9%。 
      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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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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