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新能源化 2016年更新比例不低於30%
 
  
    2014年07月14日 10:06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等联合公布《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该方案指出,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於30%,以後逐年提高。该方案特别指出,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於15%,高出其他地区5个百分点。该实施方案围绕规范采购管理、建立设施服务体系和优化使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轿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後不得超过18万元人民币等。(ta/u)阿思达克财经新闻网址: www.aastoc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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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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