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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从法制和问责入手推进金融改革
 
  
    2014年05月26日 13:48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当前金融改革需要从法制和问责两方面推进,金融监管方面要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发挥“一行三会”监管合力。
      吴晓灵在第二届中美经济学家会议上表示,建立一个有决策权和执行权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能更好地协调“一行三会”的政策,减少政策冲突和监管冲突,提高金融业的政策执行效率。
      “应该把成功的行为规则和市场共识逐渐细化和完善,最终形成一套适合市场发展的法律制度;而问责是依法行政和落实政策的保证,要明确职责,建立法律实行和政策执行的问责制度。”吴晓灵称。
      她表示,中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这个现有机制,应该划分重大事项边界,明确议事和执行问责边界。
      吴晓灵称,央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决定了央行在金融稳定中的作用。在出现金融危机时,只有中央银行能向市场提供最后流动性,提振市场信心,这需要让央行掌握全面金融信息,才能及时判断风险程度、出手程度。
      她并称,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协调法律修改,监督部门规则合法性,还要在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监管框架下,监督行为监管的统一性,并协调既定政策执行中的跨市场问题,加强监督政策的贯彻实施。
      去年,国务院批准成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牵头,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人民银行行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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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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