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8日 11:16 近日武汉市局制定《武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六项举措切实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锁定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区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动态巡查工作;针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时发出预警预报。 二是认真开展气象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和市气象局、省地质环境总站联合建立的“武汉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机制”的作用明确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职责确保气象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启动中央资金2.16亿开展9个矿区治理治理不稳定边坡47处、采坑21处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鼓架山、长山废弃矿山、江夏凉亭山不稳定斜坡治理等地质灾害工程。 四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武昌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摸清武昌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类型等基本情况保障城市建设顺利开展。 五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创建单位蔡甸区局和黄陂分局“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年”的活动。 六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日常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评审人员、评估备案管理推行《武汉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定(试行)》并组织培训。着力做好矿山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不再新批采矿项目原《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原则上不办理延续手续对尚在生产的矿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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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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