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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6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2014年04月26日 11: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5日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就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等提出了一系列规划。通知中提到,为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通知提出,试点城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相关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试点,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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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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