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筑就住房救助“兜底线”
 
  
    2014年11月18日 11:25
    
      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3部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做了相应制度安排。 
      《通知》明确了住房救助的对象,为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通知》确定,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采取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实施住房救助,其中对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给予租金减免。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住房救助是“兜底线”的,是针对特别困难群体实施的特殊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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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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