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2日 07:09 正在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中科院和工程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大修”,对院士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两院的改革方案直面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化、功利化等问题,从候选人提名渠道、增选机制、退出机制等方面展开,将着力使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和学术性。 院士制度改革 中国工程院已于11日表决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 院士遴选直接关系到院士群体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声誉。过去,院士候选人推荐渠道除了院士直接推荐外,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国内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都可以推荐。 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了两种提名渠道:一是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本学部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二是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其他推荐渠道均被取消。 据了解,中科院院士增选也将只保留院士直接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这两种提名途径。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普遍做法,两院均将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以此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 在广受社会关注的院士退出机制上,工程院新章程在已有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据悉,中科院新章程也拟作相同的规定。 据悉,院士制度改革还着眼于把更多中青年人才遴选到院士队伍中来,同时更加关注国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此外,还对院士候选人和院士本身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要求。 我国现行的院士制度是由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制度发展而来。 中科院学部成立于1955年。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科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成立于1994年。 我国现有743名中科院院士、80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 改革改什么 如果说我国科研体制是一座金字塔,院士就是名副其实的“塔尖”。 然而近年来,院士遴选受非学术因素干扰、院士称号功利属性增多等问题备受公众质疑。 院士制度中的痼疾究竟在哪?改革改什么?面对科研体制中的“官本位”,屡禁不绝的“助选拉票”“集成、包装”现象,个别院士兼职过多且自律不强,少数院士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等突出问题,人们把院士制度改革的焦点首先对在了去行政化、去利益化上。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认为,今后在院士遴选中要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当前,院士制度的行政化倾向集中体现在遴选过程中。“以前部委、地方、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占了相当比例,掺杂的行政意志、各种利益比较多。”叶大年院士说。 在我国,一旦当选院士,有的单位和地方政府会提供各种额外待遇和权力,比如增加津贴、参与重大决策、优先出版著作等。对院士所在单位来说,拥有一个院士几乎意味着拥有了一个聚宝盆。 “选好院士的前提是同行对候选人深入了解,过去遴选渠道比较多,有些渠道提名的,我们不熟悉,只能看推荐材料。院士和学术团体推荐,相互之间可以组织讨论增进了解。”翟光明院士说。 院士称号是终身荣誉,但院士是否应从工作岗位上的退休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 目前,我国的院士年龄主要集中于70至89岁,有的老院士主动申请退休,所在单位鉴于院士带来的种种效应而极力挽留。因退休问题涉及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此次两院修改章程并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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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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