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4日 04:20 香港特区政府昨日提出放宽楼市“双倍印花税”部分条款的建议。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表示,港府建议放宽为“先买后卖”的换楼人士而设定的6个月“换楼期限”,即由购入新置物业的临时买卖协议的日期起计,改为延后至签订正式房屋契约的日期起计。换楼人士在出售旧有物业后,两年内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陈家强表示,政策修订同时兼顾了买现楼和楼花人士。另外,以一份交易合同同时购入住宅物业连车位的买家将可获豁免一个车位的双倍印花税,但买家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陈家强指出,自从港府推出“双倍印花税”等调控措施后,香港楼市已渐冷却,主要表现为成交减少、楼价横盘,显示措施初见成效。但他强调,由于香港楼市前景仍不明朗,因此目前仍有必要维持楼市调控。对于有立法会议员提出,建议为双倍印花税加入“日落条款”,陈家强明确表示不赞同,强调港府不会随意揣测楼市后市状况以及估计何时可以取消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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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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