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7日 11:23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5月17日讯,据上证报报道,日前,深交所称,对投资者马汉文处分,主要因其在盛路通信(002446.SZ)的买卖中未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认为,马汉文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马汉文在买入盛路通信股份达到5%时,没有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入盛路通信股份;同时,马汉文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述交易行为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鉴于马汉文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马汉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马汉文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林桢 审校:胡庆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上海站电话:+86-21-2021 9988-31065 北京站电话:+86-10-5799 5701 电邮:newsroom@g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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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财讯 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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