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09:48 京运通(601908.SH)12月25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裁决书,对公司就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申请仲裁一案作出裁定。 据公告,裁决规定被申请人江西赛维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94亿元,并向公司支付律师费、办案费用及仲裁费合计343.76万元。此外,驳回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公告显示,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江西赛维应当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完毕上述款项。 公司称,本次公告的仲裁裁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不利影响。 京运通25日报收6.11元,上涨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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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财讯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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