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10日 21:50 2011年6月7日,格林美与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书》。 由于城市矿产交易所至今尚未取得相关部门关于准许进行工商变更的批准文件,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对城市矿产交易所增资。2012年6月29日,城市矿产交易所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退股》的议案。近日,公司已收到城市矿产交易所退还的增资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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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财讯 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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