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64家A股上市公司发放117项“委托贷款”,累计贷款额度达169.35亿元,同比增长38.2%。所谓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时下,上市公司刮起的这股高息放贷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央行连续12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5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政策背景下,市场资金逐渐紧俏,融资成本不断上升,资金相对宽裕的部分上市公司,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贷款,以寻求比银行利息更高的收益,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舍本逐末,放弃发展主营业务,一味地沉迷于委托贷款,那么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则不可小觑。
一是损害上市公司的形象。上市公司理应将发展主业放在第一位,融资、再融资是为募集资金发展公司的主业,从而做大做强公司,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而投资者之所以投资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实际上就是投资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预期。如果该上市公司不把发展主业放在首位,而是以委托贷款取代发展主业,那将与上市公司设立的初衷和原则背道而驰,进而有损上市公司的形象。
二是促使投资者产生融资就是圈钱的认识。上市公司进行融资、再融资,其募集的资金来自投资者,理应将其用于发展公司的主业,回报投资者。如果上市公司利用募集的资金从事高利贷,将使投资者形成这样的认识:上市公司的融资、再融资,实质就是圈钱、再圈钱。
三是可能触及执法的“高压线”。在利益驱动下,部分上市公司凭借其上市资质,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然后将贷来的资金委托贷给“缺钱”的中小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差;部分上市公司甚至将委托贷款视为其赚钱的捷径,以至为谋求利益最大化而与其他公司在利率上比高低。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将产生严重后果。
四是委托贷款潜藏巨大风险。委托贷款放贷的利率高,其潜在的风险也较大。一旦贷款对象资金链断裂,将导致委托贷款方出现重大损失。
上市公司参与高利贷的行为,不仅可能严重影响到实体产业的发展前景,而且会提高其社会融资成本。而承受高利贷畸高融资成本的,都是贷款难、融资难的中小企业,这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而借贷风险一旦出现,将演变成公司经营性的亏损风险,其风险又将转嫁给广大投资者,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遏制上市公司放贷风,杜绝其高利贷倾向,一要强化上市公司的“主业意识”、“投资者回报意识”,坚持将资金用于发展公司主业,以使广大投资者不断从企业业绩的持续增长中得到投资回报。在坚持发展主业的前提下,将一些闲置资金适当用于委托贷款并非不可,但切莫主次颠倒;二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的力度,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三要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防范区域性风险;四是强化对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相关委托贷款的发放,控制风险并遏制高息借贷在未进行有效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向更多上市公司蔓延。同时,应加大再融资资金投资项目的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上市公司的委托贷款。
(作者:刘雨田)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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